乃由七節的頸椎椎體及椎 間盤環繞保護。 頸椎病變之致病因素相當多,包括發炎、腫瘤、血管異常、先天結構異常等, 但仍以外傷及退化為大宗。 一、臨床症狀 1. 脖子酸痛、僵硬、活動困難、無法後仰。 2. 單側或雙側的肩膀,上臂、前臂甚至手指放射痛或麻痺。 3. 手臂或掌間肌肉萎縮,指端無力。 4. 醫療護膝推薦四肢輕癱甚至重癱、大小便失禁、呼吸麻痺導致死亡。 二、診斷工具 1. 頸椎動態性 X 光:評估頸椎的穩定度,骨刺的嚴重度,椎孔是否狹窄及椎間盤 的變化。 2. 神經傳導及肌電圖:判斷頸椎神經根病變及影響範圍,以便與周邊神經病變區 分。 諮詢電話:(03)492-3030 專人掛號專線:(03)493-1010 桃園縣平鎮市廣泰路 77 號 壢 新 凡 事 用 心 對 您 無 限 關 心 3. 電腦斷層加上脊髓攝影:因具侵犯性及易生併發症目前已少用。 4. 核磁共振造影(MRI):診斷的利器,若是保守治療無效或是相當明顯而嚴重的 症狀,臨床醫師則醫療護膝推薦會安排以便判斷是否需手術,且需手術幾節。 三、治療方式 1. 保守治療:如藥物、復健、整脊術、頸圈護具、局部注射。 2. 手術治療:一旦保守治療 4~6 週無效或神經症狀持續惡化為適應症,頸椎手術 分前路及後路,目前以前路手術為主,因其傷口小,減壓徹底,
2. 隨時維持正確姿勢: o 長期坐姿宜選擇有靠背的椅子支持,保持腰部挺直,儘量避免坐矮板凳。 o 雖已穿著背架仍需儘量避免彎腰或提、拉重物,以免病情惡化,可利用雙腿 彎曲,蹲下撿物,保持腰部挺直以降低傷害。 o 無論站立或坐下,注意保持腰部挺直儘量勿扭曲腰部。 o 平躺時以圓滾式翻身維持腰部平直,不要扭曲腰部以避免VISTA頸圈加重傷害。 3. 若覺酸痛不適,可暫時脫下背架並躺下休息。 4. 背架若因活動而向上抬起時,可將背架向下拉回原點固定即可。 貼心小叮嚀 1. 勿自行調整背架。 2. 建議依照醫師醫囑落實背架穿著的時間(數週或數月)。 3. 背架清潔方法 每週使用中性清潔劑擦拭後,放置陰涼處自然風乾即可。 4. 背架維護方法 儘可能保持背架乾燥,避免過度潮濕,可確保背架使用壽命。 5. 依賴背架久了易造成腰部肌力變差,在病情允許且經醫師建議之下,需輔以復健運 動如腹肌與背肌的強化運動,以增加肌力。 ※ 請按照上列方式使用背架,
(5)具效期內之上列任一種障礙之 多重障礙證明者。 (6)經 ICF 鑑定具有肢體、平衡機 能障礙、失智症 (檢附申請、 鑑定相關文件影本),並經復健 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身障醫療 相關科別醫師評估開立診斷書醫療護腕推薦 敘明具有高背輪椅輔具需求 者。 2.需檢附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 四)。 十四 不銹鋼截肢型特製輪椅(活動 扶手、活動踏板) 醫療護腕推薦台 三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需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 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開立之診 斷書及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四)。 十五 不銹鋼特製高背輪椅 台 三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者, 並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 或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評估 開立診斷書敘明具高背輪椅輔 具需求者(如新制第七類-神 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 造及其功能 05 肢體障礙者;中 度以上肢障者免附診斷書)。
(2)具效期內之平衡機能障礙證明 者,並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 經科或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 評估開立診斷書敘明具高背輪 椅輔具需求者(如新制第二類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 及疼痛 03 平衡機能障礙者;中 度以上平衡機能障礙者免附診 斷書)。 (3)具效期內之失智症障礙證明 者,並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醫療護腕推薦神 經科或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 評估開立診斷書敘明具高背輪 椅輔具需求者(如新制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 能 10 失智症者;中度以上失智 症者免附診斷書)。 (4)植物人(檢附地區級以上醫院 開立之診斷書,或具新制第七 類-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 神、心智功能 09 植物人之障礙 證明者)。 (5)具效期內之上列任一種障礙之 多重障礙證明者。 (6)經 ICF 鑑定具有肢體、平衡機 能障礙、失智症 (檢附申請、 鑑定相關文件影本),並經復健 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身障醫療 相關科別醫師評估開立診斷書 敘明具有高背輪椅輔具需求 者。 2.需檢附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 四)。 十六 不銹鋼特製高背骨科輪椅 台 三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需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 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開立之診 斷書及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四)。
變之致病因素相當多,包括發炎、腫瘤、血管異常、先天結構異常等, 但仍以 | 回上頁 | 007)。分析胸椎脊椎側彎術後結果之影響因子與臨床探討。私 立長庚大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