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 膝踝足支架(直桿式)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六一 膝關節支架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六二 髖關節外展支架(可調整式)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請註明申請左側或右側。 六三 醫療護腕推薦髖膝踝足支架(直桿式)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六四 拇指外翻夜間支架 個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請註明申請左側或右側。 六五 伸腕支架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檢附物理治療、職能治療、復健 科、骨科、身障醫療科、神經科 等醫事人員開立的量測表(附錄 五),以利製作。 六六 鞋內墊(含製模) 隻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六七 鞋內墊(不含製模) 隻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六八 足踝裝具(U.C.B.L)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六九 足後跟矽膠墊 雙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檢附物理治療、職能治療、復健 科、骨科、身障醫療科、神經科 等醫事人員開立的量測表(附錄 五),以利製作。
二七 美觀性肘上義肢-左側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2.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二八 美觀性肘上義肢-右側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醫療護腕推薦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2.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二九 膝下義肢-左側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2.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三十 膝下義肢-右側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並請醫師於病歷上登載該處方單之輔具品項。該處方單以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 身心障礙重建及醫療輔助器具費用補助作業要點」第三點附表所列品項為限。 姓名: 男/女 生日: 年 月 日 科別(中文): 病歷號: 中文診斷 身分證號碼: 行動輔具 1.手杖 □鋁合金手杖 □不銹鋼手杖 □摺疊式盲杖 2.四腳手杖 □一般型 □醫療護腕推薦手柄加長(適用身高 170 公分以上) 3.腋下拐杖(身高超過 180(含)公分以上請加註身高) □鋁合金腋下拐杖 □不銹鋼腋下拐杖 4.助行器 □摺疊式助行器(鋁合金) □摺疊式助行器(鋁合金加高型: 適用身高 175 公分以上) □摺疊式助行器(附座板、烤漆) 5.普通輪椅 □鋁合金輪椅(成人折背式: 座寬□16 吋 □18 吋) □不銹鋼輪椅 (塑膠圈輪 : 座寬□18 吋適用一般身型 座寬□16 吋適用較瘦小身型) □鋁合金輪椅(超輕型折背式) 6.特製輪椅 (申請鋁合金、不銹鋼高背特製輪椅需先經 ICF 鑑定,並檢附診 斷書及評估表,惟具中度以上肢障、平衡障礙、失智證明者免 附診斷書。
運動、唸書,將來結婚、生子也不會受影響 | 回上頁 | 之脊椎側彎(肌肉萎縮症、肌肉失養症、脊柱裂) 3. 醫療護膝推薦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