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四、鋁合金高背特製輪 椅、不鏽鋼高背特 製輪椅應符合申請 條件之一(詳附錄 一第十三項、十五 項 備 註 ) 始得申 請。 五、榮民醫療體系得以 醫 療 輔 具 處 方 單 (正本 )替代診斷 書 , 格 式 如 附 錄 三。 六、醫療護腕推薦每人每年依實際需 要,最多以申請二 項為原則。 七、專案申請特製輪椅 者,需檢附由復健 科或骨科或神經科 或身障醫療相關科 別醫師開立之診斷 書(診斷書內需敘 明申請特製輪椅; 申請人居住縣市, 如無健保特約醫事 機構之上開四項科 別醫師,得檢附當 地公立醫院或衛生 所 醫 師 出 具 診 斷 書。健保特約醫事 機構服務項目、診 療科別以中央健保 署公告健保特約醫 事機構查詢資料為 原則),並附特製輪 椅評估表 (格式如 附錄四) 。 八、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驗畢歸還。由受理 單位影印乙份並註 明 與 正 本 相 符 留 存。 註記: 一.榮民臨櫃申辦醫療輔具,如未攜帶榮民證(義士證),得以有效身分證件提供受理單位於退除役官兵 及眷屬資料查詢作業系統查驗,審核無誤後,由受理單位列印榮民資料交予榮民簽名。若非榮民本 人臨櫃遞送申請資料、或由榮服處暨社區服務人員協助申請,由受理單位登錄送件人(或代理申請人) 相關資料備查。 二.由各榮服處、榮家進行輔具申請之管控、查核,並依規定辦理結報(提供現金補助部分)。
薦椎第二節 § 兩側恥骨中間 § 兩腿中間 § 橫切面 什麼是好的姿勢? § 矢狀面 ( 側面 ) § 頭頸 § 關節炎護膝胸腔 ( 含胸椎 ) § 腹腔 ( 含腰椎 ) § 骨盆 § 中心點 § 外耳道、肩關節、髖關節、膝 關節、外踝前側 § 脊椎曲線 § 頸椎前彎 § 胸椎後彎 § 腰椎前彎 力的惡性循環 力 緊 硬 痛 § 增加肌肉的負擔 § 造成酸痛、緊繃 § 增加關節的壓力 § 退化、骨刺 § 失去彈性、活動度及柔軟度 § 姿勢體態不良 § 運動或工作傷害 § 導致側彎惡化 不明原因型脊椎側彎的 疼痛治療 vs. 矯正治療 疼痛緩解治療 側彎矯正治療 目的 減輕疼痛 體態歪斜不會改善 導正姿勢、脊椎、改善側彎度 數 適用對象 所有疼痛患者 有意願改變使用身體方式者 治療方式 針對痛部位或脊椎節數 復健、中醫、藥物、注射、手 術 根據側彎類型、大小及姿勢歪 斜方向去進行設計 ; 不特別針對疼痛部位進行治療 最終目標 改善疼痛,暫時性的改變體 態外觀的不對稱,只能達到 治標功能 改變使用身體方式 讓脊椎及身體達成平衡對稱 預防未來的疼痛、
右側 □肘上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左側 □肘上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右側 □肘下手鉤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左側 □肘下手鉤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右側 □肘下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左側 □肘下手掌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右側 13-2.下肢義肢(具肢障身障證明) □膝上義肢一左側 □膝上義肢一右側 □膝離斷義肢一左側 □膝離斷義肢一右側 □醫療護腕推薦膝下義肢一左側 □膝下義肢一右側 □PF部分足義肢一左側 □PF部分足義肢一右側 □SM珊姆式義肢一左側 □SM珊姆式義肢一右側 □毛套(下肢截肢患者使用配件) 14.特製背架* □騎士(塑膠)背架* □騎士泰勒(塑膠)背架* □CASH 背架* □波士頓背架* □膠夾克* 15.其它輔具: (非規定之品項不予受理) □ 編號 6-15 為量身訂製型輔具,如無法確認確切之品項, 請勾選「編號」即可;或先電洽臺北榮總身障重建中心 (TEL:2875-7385)或合約單位(依公告)確認品項後勾選。 *項目: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或合約單位專 業量製。 醫師(職名章): 醫企部(室)或臺北榮總身障 重建中心單位主管行政審核 確認(職名章) 頸圈(MIAMI)測量示意圖 頸周長: 吋 肩高點至下巴: 吋 □騎士泰勒背架(Knight-Taylor Brace)
因各類貨物包裝不同及運送過程講求速率時效,加上搬運作業環境及空間限制,常重覆性進行 抬舉、握持、 | 回上頁 | 被使用的治療方式(註二十五)。關節炎護膝背架的種類很多,而且還不斷的有 新的發明。由於矯正所根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