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具效期內之上列任一種障礙之 多重障礙證明者。 (6)經 ICF 鑑定具有肢體、平衡機 能障礙、失智症 (檢附申請、 鑑定相關文件影本),並經復健 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身障醫療 相關科別醫師評估開立診斷書醫療護腕推薦 敘明具有高背輪椅輔具需求 者。 2.需檢附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 四)。 十四 不銹鋼截肢型特製輪椅(活動 扶手、活動踏板) 醫療護腕推薦台 三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需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 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開立之診 斷書及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四)。 十五 不銹鋼特製高背輪椅 台 三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者, 並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 或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評估 開立診斷書敘明具高背輪椅輔 具需求者(如新制第七類-神 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 造及其功能 05 肢體障礙者;中 度以上肢障者免附診斷書)。
(2)具效期內之平衡機能障礙證明 者,並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 經科或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 評估開立診斷書敘明具高背輪 椅輔具需求者(如新制第二類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 及疼痛 03 平衡機能障礙者;中 度以上平衡機能障礙者免附診 斷書)。 (3)具效期內之失智症障礙證明 者,並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醫療護腕推薦神 經科或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 評估開立診斷書敘明具高背輪 椅輔具需求者(如新制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 能 10 失智症者;中度以上失智 症者免附診斷書)。 (4)植物人(檢附地區級以上醫院 開立之診斷書,或具新制第七 類-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 神、心智功能 09 植物人之障礙 證明者)。 (5)具效期內之上列任一種障礙之 多重障礙證明者。 (6)經 ICF 鑑定具有肢體、平衡機 能障礙、失智症 (檢附申請、 鑑定相關文件影本),並經復健 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身障醫療 相關科別醫師評估開立診斷書 敘明具有高背輪椅輔具需求 者。 2.需檢附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 四)。 十六 不銹鋼特製高背骨科輪椅 台 三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需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 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開立之診 斷書及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四)。
背架穿著方法 1. 首先以背架中間橫條第 2 節處對準軟腰處(約肚臍延線)以確定背架高低位置。 2. 醫療頸圈穿戴時將背面兩直立桿間的空隙對準脊椎,檢查背架兩直鋼條的中心是否對準脊 椎,確定是否正直無歪斜。 3. 深吸一口氣後拉緊束腹片的皮帶並固定,將背架調整至最適當舒適位置,勿過緊影 響呼吸或過鬆降低支持度。 4. 檢查背架兩側之距離應相等,即兩側皮帶固定之位置應相同。 5. 使用長型背架者,調整肩部兩條皮帶距離。 6. 開始穿背架時可請他人協助及調整位置,穿著完整後確定無頭暈情形再起身走動。 背架穿著注意事項 由於背架種類及效能不盡相同,需經醫師評估及建議並選擇合適的背架。當需穿著背架時 應注意下列事項: 1. 由於背架需長時間穿著效果較佳,建議除了睡覺及洗澡外,其他時間儘量要穿著, 穿著背架時,裡面要穿吸汗內衣以保護皮膚;為方便上廁所穿脫,建議內褲可穿在 背架外,或選擇穿低腰內褲較為方便。
行治療。這個療法的目的是恢復脊椎的正常位置和運動能力, 減輕或消除脊椎問題引起的疼痛和不適。脊椎矯正器有多種治療方式,下面我 | 回上頁 | 彎(肌肉萎縮症、肌肉失養症、脊柱裂) 3. 醫療護膝推薦後天動作控制異常,肌肉關節位置失衡、左右兩側動作發展不均,長短腳代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