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法改變對正確姿勢的認知 § 容易失去矯正後的效果 § 矯正主要彎度、犧牲次要彎度 § 沒有被背架包覆的部位可能更歪斜 § 無法讓人體的中心點同時往中間靠近 § 穿上背架後,軀幹可能更加歪斜 § 使脊椎及其周圍的肌肉變僵硬 背架可能造成的問題 § 無法改變對正確姿勢的認知 § 容易失去矯正後的效果 § 矯正主要彎度、犧牲次要彎度 § 脊椎矯正器沒有被背架包覆的部位可能更歪斜 § 無法讓人體的中心點同時往中間靠近 § 穿上背架後,軀幹可能更加歪斜 § 使脊椎及其周圍的肌肉變僵硬 健康的脊椎 § 平衡的脊椎 § 要有適當的側面曲線 § 減少關節受力 § 良好的姿勢體態 § 用正確的力量使用身體 § 足夠的關節活動度 § 脊椎不過度僵硬 § 脊椎不過度柔軟 § 肌肉要有適當的張力及延展性 § 不過度緊繃 § 不過度癱軟 § 適當的肌肉力量 脊椎保健運動 §椎間盤運動 §曲線回復運動 §牽拉運動 §肌力強化運動 / 核心肌群訓練 ( ? ) 脊椎保健運動 - 椎間盤運動 §椎間盤活動運動 §暖身運動 §椎間盤為一含水物質 §但在維持某固定姿勢約 20 分鐘後即 呈現果凍狀 §透過適當的活動可使其再度變為柔軟 的水狀物質 § 進行曲線回復前的重要運動 §椎間盤在 8 歲以後即沒有血液直 接供應養份
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四、鋁合金高背特製輪 椅、不鏽鋼高背特 製輪椅應符合申請 條件之一(詳附錄 一第十三項、十五 項 備 註 ) 始得申 請。 五、榮民醫療體系得以 醫 療 輔 具 處 方 單 (正本 )替代診斷 書 , 格 式 如 附 錄 三。 六、台北輔具公司每人每年依實際需 要,最多以申請二 項為原則。 七、專案申請特製輪椅 者,需檢附由復健 科或骨科或神經科 或身障醫療相關科 別醫師開立之診斷 書(診斷書內需敘 明申請特製輪椅; 申請人居住縣市, 如無健保特約醫事 機構之上開四項科 別醫師,得檢附當 地公立醫院或衛生 所 醫 師 出 具 診 斷 書。健保特約醫事 機構服務項目、診 療科別以中央健保 署公告健保特約醫 事機構查詢資料為 原則),並附特製輪 椅評估表 (格式如 附錄四) 。 八、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驗畢歸還。由受理 單位影印乙份並註 明 與 正 本 相 符 留 存。 註記: 一.榮民臨櫃申辦醫療輔具,如未攜帶榮民證(義士證),得以有效身分證件提供受理單位於退除役官兵 及眷屬資料查詢作業系統查驗,審核無誤後,由受理單位列印榮民資料交予榮民簽名。若非榮民本 人臨櫃遞送申請資料、或由榮服處暨社區服務人員協助申請,由受理單位登錄送件人(或代理申請人) 相關資料備查。 二.由各榮服處、榮家進行輔具申請之管控、查核,並依規定辦理結報(提供現金補助部分)。
1、非自發性脊椎側彎: 包括先天性脊椎側彎、神經肌肉病變及骨性病變,如下列分析:: (1)先天性脊椎側彎(congenital scoliosis):VISTA頸圈通常與脊椎的異常有關,又可分為: A、半椎體(hemivertebra)異常: 屬於先天性異常疾病,是脊椎的某一側的發展不完全而造成(註七)。 B、先天性骨骼障礙: 脊椎的一側沒有生長,變成楔形狀脊椎。因此在側彎凹側的脊椎承受很大的 壓力(註八)。 (2)神經肌肉病變: 現代鐘樓怪人-淺談脊椎側彎 3 起因於下列的某種特定原因,包括:神經肌肉病變、退化、感染、腫瘤等病 症(註九)。例如:小兒麻痺、肌肉萎縮、腦性麻痺、神經纖維腫瘤等等病症(註 十)。 (3)骨性病變: 包括脊椎骨折或位移所造成外傷性側彎、骨軟骨營養不良 (Osteochonorodystrophy)和胸廓成形術或膿胸之胸廓後遺症(Thoracogenic thoracoplasty or emphysema)(註十一)。 2、自發性脊椎側彎(idiopathic scoliosis): 此類是最常見的一種,至今仍是無法了解發生的原因。其中又可分為嬰兒 自發性、幼兒自發性及青少年期自發性脊椎側彎等三種(註十二)。而青少年期 自發性脊椎側彎發生於十歲以後至骨骼成熟。在十歲以前有在很多脊椎彎曲的病 例。
之家、各級榮院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 | 回上頁 | 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