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摺疊式盲杖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視障身心障礙證明正 本(新制 ICF 第二類 01))得替代 診斷書。 四 四腳手杖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台北輔具公司替代診斷書。 五 拐杖(鋁合金) 付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替代診斷書。 六 拐杖(不銹鋼) 付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脊椎矯正器,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替代診斷書。 七 摺疊式助行器(鋁合金) 台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證明者,得以身心障礙 證明正本替代診斷書。
3. 搬運貨物的正確動作 1. 搬重物或撿取地面上的東西時,以彎曲膝蓋蹲下取代彎腰;抬放重物時不可扭轉腰 部。 2. 不可以在不對稱的姿勢下拿東西拉東西或提東西。 3. 避免長時間維持同一姿勢,任何靜態姿勢維持一段時間,該部位肌肉容易引起疲 勞,姿勢不正確容易造成肌肉拉傷。 4. 搬運貨物的錯誤動作 1. 在搬運貨物的過程中,醫療護腰背架推薦以轉動上半身的姿勢來帶動下半身,出現扭腰動作。 2. 搬運時握持的物品離身體太遠。 3. 將重物抬高至肩部以上的位置。 8 二、搬運作業人員健康體能促進~搬運活力「Fun 」鬆操~ 功能: 1. 工作前,伸展暖身,避免扭及拉傷。 2. 工作中,伸展放鬆,消除疲勞。 3. 強化肌力,維持工作能力。 4. 深蹲協調訓練,充氣頸圈養成正確工作姿勢及施力方法,避免工作傷害。 注意事項: 1. (一) 毛巾健身操及(二)徒手伸展放鬆操 工作前及工作中隨時操作,若時間受限,操作 1 及 2 個動作也可以。
六十 膝踝足支架(直桿式)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六一 膝關節支架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六二 髖關節外展支架(可調整式)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請註明申請左側或右側。 六三 脊椎側彎矯正背架髖膝踝足支架(直桿式)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六四 拇指外翻夜間支架 個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請註明申請左側或右側。 六五 伸腕支架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檢附物理治療、職能治療、復健 科、骨科、身障醫療科、神經科 等醫事人員開立的量測表(附錄 五),以利製作。 六六 鞋內墊(含製模) 隻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六七 鞋內墊(不含製模) 隻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六八 足踝裝具(U.C.B.L)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六九 足後跟矽膠墊 雙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檢附物理治療、職能治療、復健 科、骨科、身障醫療科、神經科 等醫事人員開立的量測表(附錄 五),以利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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