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22-04-12
山寨法扶混淆視聽 弱勢民眾深受其害
在2003年,立法院通過《法律扶助法》,為保障人民權益,對於無資力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者,提供必要之法律扶助。
「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將「法律扶助基金會」作為關鍵字廣告。然而事實上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並非真正的法扶,在民眾尋求法律扶助資源時,趁機收取一筆「服務費」,使原本就十分弱勢之民眾,在近用國家法律扶助資源的路上遭到攔截。
令人遺憾的是,即使政府機關了解假法扶的存在,但限於法令規範的狹隘,無法對於假法扶實施真正的制裁,僅能請法扶擴大宣導,避免更多的民眾遭受欺騙。





上一則   |   回上頁   |   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