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簡介
高雄市海巡之友會社會團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會名稱為高雄市海巡之友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 二 條 本會為依據人民團體法設立之社會團體,非以營利為目的,從
	 事為民服務及公益善良活動為目的。
	第 三 條 本會以協助海巡服務工作及社會服務與社會救助為宗旨。
	第 四 條 本會以高雄市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第 五 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效忠中華民國。
	      二、協助海巡工作。
	      三、從事公益善良活動。
	四、為民服務。
	五、從事兒童、少年、老人等社會福利與社會救助事項。
	  第二章 會  員
	第 六 條 本會會員分別下列二種:
	一、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