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海巡之友會理事會議紀錄
高雄市海巡之友會第一屆第二次理事會會議紀錄
時 間:100年03月12日(星期六)下午18時00分
地 點:高雄市大八大飯店
出席人員: 理事:計15 人(應出席15人,實到14 人,詳如簽到簿)
列席人員:
主 席: 姜廷基 紀 錄:胡健
一、 主席致詞:希望大家認同本會,並團結和諧共同這個會打拼。
二、 頒發證書。
三、 工作報告:請參閱會議資料
四、 討論提案:
第一案:理監事對於會員聯絡責任制。
案 由:目前本會理事15員,監事5員,合計20員,建議於下一次會議每位理監事能聯絡10員親朋好友加入本會,爾後大型活動及聚會由理監事負責聯絡該轄區人員聚會,以確實掌握人員境況,可加入會員名單如附件二。
決 議:下一次會議變更為本屆,聯絡10員親朋好友加入本會,變更為5員。
第二案:顧問聘請及顧問費贊助額度案。
案 由:顧問聘請由理監事先行徵詢同意後,由理事長親自至顧問所在地頒發聘任證書,或於理事會議頒發,贊助額度以一至三萬元為限;另外本會自帳號申請後,請以劃撥入帳,並於每二個月理事會議報告財務收支情形,陳報社會局。
決 議:顧問身分可以請民代加入,但以不被通緝為原則,任期以一年一聘。
第三案:背心製作案。
案 由:背心區分理監事及會員背心,建議本會理監事提供樣式及價格,統一製作,目前會員背心加印本會會徽﹙一種顏色﹚約一百四十元,請研究是否要製作,製作數量及顏色。
決 議:製作20件底色以黑色,字以金黃色為主,提供辦活動所需為原則。
第四案:五月份辦理捐血活動案。
案 由:
決 議:本會可配合端午節辦活動實施。
第五案:討論下次會議時間及地點;另爾後理監事聚餐由理監事及會員自費案。
案 由:為避免造成會務經費不足,本會下次會議時間預定於
決 議:下次會議5月15日1700時召開,前一小時開會,接下來餐敘。
第六案:參加本市
案 由:建議5月21、22、28、29日假建工路福樂游泳池集訓、游泳費每人80元,便當70元,合計150元,由本會支付。﹙有SPA及三溫暖﹚
決 議:暫緩。
第七案:本會網站管理案。
案 由:目前本會網站後台管理由常務理事李敏雄、常務監事許寶源、總幹事胡健負責輸入管理,建議理、監事及會員多提供個人事業服務資訊,以利服務會員。
決 議:同意。
第八案:討論顧問聘請案;另加製作感謝狀及生日卡。
案 由:依本會章程26條名譽理事長一位,名譽理事1至3位,顧問1至10位,建議名譽理事長及名譽理事合計4位,請理事長及副理事長提名聘任,顧問1至10位請理、監事提名聘任,另對於贊助本會及捐款者或提供物資者製作感謝狀及生日卡,本會已請張志賢理事研究萬用卡製作﹙邀請、生日、感謝等﹚。
決 議:生日以電子郵件為主,簡訊為輔。
第九案:年度子女獎學金標準審查案。
案 由:目前國中八十分獎勵1000元,高中75分獎勵1500元,大學70分獎勵2000元,於每年過年頒發,建議維持原案或增加獎勵金額;另總員額是否要限制10名,超過10名建議審查會通過。
決 議:以每年會員大會頒發子女獎學金為主。
第十案:優惠商店簽約案。
案 由:目前已與建功店朝天門火鍋、鳳山文化店老賈一、鼎山店十方鮮花簽約,尚程旅行社及家佳遊覽目前洽談中,建議由理監事先行徵詢優惠商店事項後,經理事長同意由總幹事完成簽約。
決 議:同意。
第十一案:急難救助慰助標準案。
案 由:會員及直系家屬住加護病房及往生2000元,一般病房600元至1000元﹙購買水果﹚,其他特殊事件及家境困難者由理事長及常務監委決定,以5000元為上限。
決 議:以會員辦理慰助及購買水果為主,理監事則以上述行之,家屬不辦慰助,下次會議討論。
第十二:邀請歷任局長、副局長擔任本會榮譽顧問案。
案 由:由理、監事先行邀請擔任榮譽顧問,再親送或寄發證書。
決 議:榮譽改為名譽顧問,但是一定要徵詢同意行之。
第十三:任務分工案。
案 由:本會行政人員均無給職,建議理監事均能主導會務推行,目前各項活動及規劃與執行均需大家配合,所以提出民代服務組﹙謝副理事長﹚、工作計畫組﹙商常務理事﹚、工作執行組﹙李常務理事﹚、工作服務組﹙許常務監事﹚、採購組﹙張常務理事﹚、活動策辦組﹙黃理事﹚,請各理監事自願加入各組或新增組;總幹事及行政負責支援各組行政事宜。
決 議:請先期規劃初步構想及工作計畫再研議如何做。
第十四:法院申請案。
案 由:社團法人如需申請置產及投資,以保障所有人權益,可申請法院公證,無則免之,本會如無置產及投資則免,建議先以社團行之,俟財源較多後再議。
決 議:同意。
五、 臨時動議:無。
六、散會:下午2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