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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0

和耐力。 5. 改善肢體活動的協調性及靈活度。 6. 適當保護

2. 增加身體組織延展性、柔軟度。 3. 增加關節活動度。 4. 強化肌肉肌力和耐力。 5. 改善肢體活動的協調性及靈活度。 6. 適當保護避免反覆受傷。 肆、搬運作業人員之職業性肌肉骨骼傷病健康管理 搬運作業人員之職業性肌肉骨骼傷病健康管理: 一、搬運作業人員防範對策 (一)雇主注意事項 1. 雇主對搬運作業環境規劃,脊椎矯正器注意工作檯的高度及深度,避免長期彎腰或伸長身體姿勢。 2. 貨物擺放環境動線,減少不必要的雜物推放。 3. 搬運作業排班作息採輪調制度,避免長期同一反覆性工作,降低暴露風險等。 4. 規定每件搬運物體最大體積及重量上限。 5. 提供及訓練員工正確使用機械輔助設備,如:手推車、千斤頂、升降機、搬運車、起重機 等,減少體力負擔。 7 6. 教導員工腰背保健衛生教育,正確搬運姿勢,施力方式,並利用運動練習養成習慣,推廣 工作前或中間休息時間做健身柔軟體操。

 


 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四、鋁合金高背特製輪 椅、不鏽鋼高背特 製輪椅應符合申請 條件之一(詳附錄 一第十三項、十五 項 備 註 ) 始得申 請。 五、榮民醫療體系得以 醫 療 輔 具 處 方 單 (正本 )替代診斷 書 , 格 式 如 附 錄 三。 六、台北輔具公司每人每年依實際需 要,最多以申請二 項為原則。 七、專案申請特製輪椅 者,需檢附由復健 科或骨科或神經科 或身障醫療相關科 別醫師開立之診斷 書(診斷書內需敘 明申請特製輪椅; 申請人居住縣市, 如無健保特約醫事 機構之上開四項科 別醫師,得檢附當 地公立醫院或衛生 所 醫 師 出 具 診 斷 書。健保特約醫事 機構服務項目、診 療科別以中央健保 署公告健保特約醫 事機構查詢資料為 原則),並附特製輪 椅評估表 (格式如 附錄四) 。 八、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驗畢歸還。由受理 單位影印乙份並註 明 與 正 本 相 符 留 存。 註記: 一.榮民臨櫃申辦醫療輔具,如未攜帶榮民證(義士證),得以有效身分證件提供受理單位於退除役官兵 及眷屬資料查詢作業系統查驗,審核無誤後,由受理單位列印榮民資料交予榮民簽名。若非榮民本 人臨櫃遞送申請資料、或由榮服處暨社區服務人員協助申請,由受理單位登錄送件人(或代理申請人) 相關資料備查。 二.由各榮服處、榮家進行輔具申請之管控、查核,並依規定辦理結報(提供現金補助部分)。


三.因情形特殊,經專案報請本會核准者,得不受申請年限之限制。惟附表內所列各項目輔具(助聽器、 眼鏡、義眼、其他醫療輔具等四項)以一年申請一次為限。 四.申請人應備之西醫健保合約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聽力圖及驗光單,須符合自開具之日起三個月內 之期限。 附錄一 醫療輔具補助項目 項次 醫療輔具項目 台北輔具公司單位 使用年限 受理機構 備註 一 手杖(鋁合金)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或受理單位 出具評估紀錄表(附錄二)替代診 斷書。 二 手杖(不銹鋼)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或受理單位 出具評估紀錄表(附錄二)替代診 斷書。








肢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具效期內   |   回上頁   |   定背架高低位置。 2. 醫療頸圈推薦穿戴時將背面兩直立桿間的空隙對準脊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