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椎側彎(Scoliosis)簡介 什麼是脊椎側彎? 脊椎能幫助我們支撐身體,如果沒有了脊椎的支持,我們就無法正常的平衡站立、行走及活動。 所謂的脊椎側彎是指,VISTA頸圈脊椎因某些原因造成向側面彎曲及旋轉,使得脊椎看起來像似「S」或者是 「C」的形狀。造成脊椎側彎的確切原因至今不明,目前所知道的是,在健康者或是患有某些疾病 (例如腦性麻痺及脊柱裂等)病患身上都有可能發生脊椎側彎的情形,也有可能和先天的脊椎異常有 關,而在健康的孩童中,患有脊椎側彎的比率約為百分之二點五。 如何發現? 有時候脊椎側彎其實很容易發現,因為側彎的脊椎會造成人的身體向左或向右傾斜,
許多患有 脊椎側彎的孩童肩膀看起來會一高一低,或是腰部會不平行而看起來傾向於某一邊。如果脊椎側彎 得很嚴重,不只可能會影響孩童的心肺功能,以及對脊椎的關節造成傷害,也可能影響到長大後會 覺得疼痛不適。 脊椎側彎的類型: 脊椎側彎分為三大型態:功能性、結構性和原發性。 1. 功能性脊椎側彎 Functional Scoliosis 功能性脊椎側彎一般因受傷、VISTA頸圈痙攣、骨盆傾斜、長短腳等因素使得身體成舒解疼痛姿勢而引起 的彎曲。因此只要有效的針對其病源作治療或調整,便能有效地改善彎曲度數。可以透過運動 姿勢訓練及關節矯正等非侵略性,較溫和的方式來治療。 2. 結構性側彎 Structural Scoliosis 結構性側彎則是先天脊椎結構不良或後天創傷以致脊椎無法直立。 3. 原發性側彎 Idiopathic Scoliosis 原發性側彎其發生原因不詳,或由多種因素集結所造成的側彎。原發性側彎佔所有側彎的百分 之八十。 基因、姿勢、發育、營養等綜合因素所引起,因此治療方面也得多管齊下。原發性側 彎分成四大階段:嬰兒期、幼年期、發育期及成年期。越早期治療,治癒率愈高,但惡化的危 險性也越高。 脊椎側彎嚴重分級: 1. 輕度脊椎側彎:側彎 <20 度者。
四、 符合附表所定申請資格者,應檢附榮民證(義士證)正反面影本,並備齊載有申 請醫療輔具項目之診斷書等相關證明資料,向各該機構申請;申請人未依規定 檢附證明資料,其能補正者,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正者,逕 行駁回;經審查符合規定者,予以核定,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駁回。 五、 台北輔具公司本要點各項身心障礙重建及醫療輔具費用補助所需費用,由本會編列預算支應。 同一醫療輔具申請補助後,於其申請間隔年限屆滿之前,不得向本會或其他政 府機關重複申請。 同功能性醫療輔具於規定期限內,限申請一項。 本要點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一日修正生效前已依規定申請輔具者,其輔具 使用年限依原規定辦理。 六、 凡以詐欺、重複申請補助或其他不當行為申請身心障礙重建或醫療輔具費用補 助者,受理機構得不予重建、補助或停止重建補助,已重建、補助者得追回之。 涉及刑責者,脊椎矯正器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附表 榮民身心障礙重建及醫療輔具補助項目 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助聽器 實物給付 或現金補 助(補助金 額依當年 度採購金 額)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聽障 人員(聽 障經醫師 鑑定證明 聽力損失 在 45dB 以上, 110dB 以 下者) 三年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二、健 保 合 約 醫 療 院 所 診 斷 證 明 書 正 本 或 效 期 內 之 聽 障 身 心 障 礙 證 明 正本。 三 、 聽力圖 (表)。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 一、雙耳聽力損失在 45dB 至 110dB 之 間得補助二只,每 三年申請一次。 二、申請現金補助者, 補助金額依本會當 年度採購金額為 限,榮民自行購買 助聽器後,檢附當 年度二或三聯式之 發票正本(須具買 受人姓名、品項須 為助聽器)及應備 文件申請。 三、聽力圖(表)主要 在依個人聽損程度 台北輔具公司調整數位助聽器, 申請時需檢附醫療 院所開具日起三個 月內聽力圖(表)。 如因疾病因素,無 法執行聽力測驗; 得以醫院開立之聽 性腦幹反應檢查 ABR(click)及 tone burst(500、1000、 2000 頻率閾值)或 ABR(click)及 ASSR (Auditory Steady-State Response 穩定狀態 聽性誘發反應)替 代聽力圖。 四、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驗畢歸還。由受理 單位影印乙份並註 明與正本相符留 存。 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眼鏡 實物給付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視力 衰退至一 百度以上 人員 二年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二、驗 光 單 正 本(具申請 人姓名)。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 申請後由本會合約廠商 配發。 義眼 實物給付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視障 人員 二年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並請醫師於病歷上登載該處方單之輔具品項。該處方單以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 身心障礙重建及醫療輔助器具費用補助作業要點」第三點附表所列品項為限。 姓名: 男/女 生日: 年 月 日 科別(中文): 病歷號: 中文診斷 身分證號碼: 行動輔具 1.手杖 □鋁合金手杖 □不銹鋼手杖 □摺疊式盲杖 2.四腳手杖 □一般型 □脊椎側彎矯正背架手柄加長(適用身高 170 公分以上) 3.腋下拐杖(身高超過 180(含)公分以上請加註身高) □鋁合金腋下拐杖 □不銹鋼腋下拐杖 4.助行器 □摺疊式助行器(鋁合金) □摺疊式助行器(鋁合金加高型: 適用身高 175 公分以上) □摺疊式助行器(附座板、烤漆) 5.普通輪椅 □鋁合金輪椅(成人折背式: 座寬□16 吋 □18 吋) □不銹鋼輪椅 (塑膠圈輪 : 座寬□18 吋適用一般身型 座寬□16 吋適用較瘦小身型) □鋁合金輪椅(超輕型折背式) 6.特製輪椅 (申請鋁合金、不銹鋼高背特製輪椅需先經 ICF 鑑定,並檢附診 斷書及評估表,惟具中度以上肢障、平衡障礙、失智證明者免 附診斷書。
汐止國泰綜合醫院復健科 (02)26482121 VISTA頸圈轉 | 回上頁 | 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